2026年9月11日,北京。证监会第235号令落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发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和《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部署要求的务实之举。从“通道经纪”迈向“资本—治理—功能”三位一体的监管规则重塑,为期货行业嵌入金融强国建设全局筑牢制度根基、指明前行方向。
旧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管的是经纪时代的通道与网点;新规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重构规则——业务二分确权、资本阶梯挂钩、股东穿透问责、子公司实质管控。条文之变,正是对“期货公司为谁服务、靠什么立足”的深刻作答,彰显监管引导行业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做专做优的定力。
向实深耕,方见立规初心。新规落点,恰是金融强国建设中期货经营机构的角色重定位——做实体经济安全的“稳定器”、“中国价格”影响力的“建设者”、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护航人”。
资本筑基,方明立身之本。新规改“轻资本、重牌照”旧路,立“资本厚、权责清”新轨:四档资本阶梯绑定业务权限,净资本连续达标方许申牌,股东净资产门槛穿透至实控人。期货公司立身之本不在网点多寡、通道流量,而在真金白银的资本厚度、经得起穿透的治理硬度。
治理固本,方知行稳之道。首席风险官法定化,禁兼冲突职务;自有资金禁投未上市股权、非标债权;关联交易“实质重于形式”;做市业务人员、账户、资金、系统四维隔离。治理是骨,服务是肉,骨正,方能行稳,方能长远。
业务归位,方消监管盲区。做市与衍生品交易由子公司备案制收回母公司行政许可,交易咨询、资产管理全面确权。这一调整是监管层在多年试点实践基础上的审慎抉择:将实质风险纳入监管视野,以“母做母担”替代“子做母管”,实现风险可测、可识、可控。
生态重塑,方成错位之局。新规以资本阶梯与业务回表为双轮驱动,促进行业从“同质内卷”走向“错位共生”:头部公司资本雄厚、牌照齐全,做优做强;中小型公司则需依托自身禀赋补充资本金,锚定产业链或具体业务,做精做专,形成特色。
从顶层设计到监管刻度,一条清晰主线贯穿始终:期货市场的每一步发展,都必须嵌入服务国家战略的宏大格局,以期货之力护航实体经济发展。
新程已启,风鹏正举。期货行业当乘新规之势,厘清航向、淬炼内核,把自身命运焊进金融强国齿轮,以期货之智、金融之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磅礴期货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