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合同补充协议指引(征求意见稿)》
等四个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配合原油期货上市,规范和指导各期货公司为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期货交易提供期货经纪及结算服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业务规则,起草了《<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合同补充协议>指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合同指引,并对《<期货经纪合同>指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4月18日之前反馈至协会。
联系人:贾亚磊 艾斐
电 话:010-88086796 传真:010-8808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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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140
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