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小凡,女,原山西三立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立期货)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号F03138963(已注销)。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处分程序》等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协会对王小凡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审理,并按规定向王小凡告知了作出纪律处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现已调查、审理完毕。
经查明,王小凡在三立期货从业期间,经由第三方人员推荐入职,名下部分客户为第三方人员开发,并协助将相关居间报酬转至第三方人员,违反了《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六条相关规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
给予王小凡“暂停期货从业资格6个月”的纪律处分。
如果对本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法律与申诉专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受到协会纪律处分的从业人员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知识服务平台,完成个人惩戒专项培训全部课程学习,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与职业素养,严守执业底线。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