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越,男,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原期货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号F03134933(已注销)。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处分程序》等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协会对张越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审理,并按规定向张越告知了作出纪律处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现已调查、审理完毕。
经查明,张越在华源证券从业并取得期货从业资格期间,存在以个人名义参与期货交易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协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
给予张越“暂停期货从业资格6个月”的纪律处分。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