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陈泽,男,原山东齐盛期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号F03145821(已注销)。
申诉人不服协会《关于对陈泽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中期协字〔2025〕156号)对其作出的纪律处分,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处分程序》的有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对上述申诉进行审议后,做出如下决定:
原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适当,决定予以维持。
2025年8月14日
中期协字〔2025〕193号
申诉人:陈泽,男,原山东齐盛期货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号F03145821(已注销)。
申诉人不服协会《关于对陈泽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中期协字〔2025〕156号)对其作出的纪律处分,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处分程序》的有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对上述申诉进行审议后,做出如下决定:
原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适当,决定予以维持。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