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公告

香港专业人员申请内地期货从业资格办理程序
时间:2011-05-25 作者: 来源: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与证券及期货人员资格有关的安排》协议精神,通过内地期货法规考试的香港专业人员,可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取得内地期货从业资格。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香港专业人员指持有(包含曾于最近三年内持有)香港证监会发出相关牌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通过内地期货法规考试的香港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由拟任职的内地机构代为申请内地期货从业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机构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关于香港专业人员申请内地从业资格的情况说明;
  2.《期货从业资格申请表(香港居民适用)》(附件);
  3.申请人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其中,属于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一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4.申请人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所持有香港牌照类别的清单;
  6.申请人通过内地期货法规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三、中国期货业协会对申请人所在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
  四、中国期货业协会为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分配从业资格编号,并通过协会网站进行从业资格信息公示。
  五、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中国期货业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0层  (100140)
  联 系 人:张琳
  联系电话:86-10-88086867
  传    真:86-10-88087060
  电子邮箱:shiyifei@cfa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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