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聚焦主业、强化资本约束、规范业务边界”为核心导向,对期货行业各项业务作出系统性优化。笔者重点围绕经纪业务与交易咨询业务两大核心领域,分析新规带来的行业变革与深远影响。
我国期货经纪业务长期面临机构数量众多、准入门槛偏低、市场高度饱和的格局,同质化竞争叠加恶性“价格战”,使行业深陷“内卷式”发展困境。为抢占客户资源,行业费率竞争持续加剧,部分机构甚至采用零佣金、违规返佣、返还利息等不正当展业手段,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在低价竞争压力下,期货公司普遍被动下调手续费水平,盈利空间被持续挤压,经营韧性显著削弱,进而导致交易系统运维、投研体系建设、客户服务升级等核心环节投入不足,直接影响投资者交易体验与服务获得感。
2025年行业数据再次凸显了这一困境:年末全市场客户权益同比增长30.96%,但全年行业营业收入仅增长1.75%,手续费收入增速更是低至0.87%。“内卷式”竞争不断侵蚀行业发展根基,客户表面上享受低费率红利,实则承担服务质量下滑的隐性成本,行业竞争逐步异化为低效内耗。在此背景下,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推动行业转向服务型良性竞争,已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2025年8月,中国期货业协会就《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从自律层面规范手续费,严禁以低于服务成本的费率开展恶性竞争。《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三条进一步明确,期货公司应当在本公司网站、营业场所等公示手续费收取标准,并与客户约定具体手续费。期货公司应当公平对待客户,按照公示标准和约定收取手续费,不得变相提高或者降低手续费,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随着相关要求从自律规范上升至部门规章层级,期货经纪业务恶性“价格战”有望得到有效遏制,行业盈利稳定性将显著提升,为期货公司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风险管理等本源业务奠定坚实基础。
为拓宽盈利渠道,近年来期货公司纷纷加快布局交易咨询业务,但在激烈竞争中,经纪业务往往需要配套免费投研服务以增强客户黏性,合规边界问题时常困扰业务开展。2025年10月,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公司发布期货研究报告执业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域、私域服务界限,公域仅可开展投资者教育,私域方可提供交易建议,并要求对客户开展适当性匹配、签署交易咨询合同。期货公司普遍担忧在开展经纪业务时无偿提供研究服务是否可能涉嫌无证开展交易咨询业务。
《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五条对此作出清晰界定:期货公司对其期货经纪业务客户附带提供行情信息整理服务或者提供合法且有明确来源的期货交易有关研究报告,不就该项服务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且不单独收取费用的,无须取得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但应当遵守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的规则。新规对经纪业务附带性行情服务与研究报告服务给予许可豁免,同时明确合规底线,有效平衡了合规成本与业务风险,显著降低了经纪业务增值服务的开展门槛。此举将引导期货公司加大投研投入,构建“经纪+研究”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行业从通道费率竞争转向专业服务竞争,尤其为资本金有限的中小期货公司提供了差异化深耕的重要赛道。
在2023年版《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业务分类体系中,期货交易咨询与做市交易、资管等一同被归为创新类业务范畴。新版《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业务层级进行重构,将期货交易咨询与境内期货经纪统一列为“基础类业务”,而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业务则划归门槛更高的“交易类业务”。这一调整标志着交易咨询业务正式回归期货公司基础服务功能。
从风险属性看,交易咨询业务不直接承担市场风险,与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存在显著风险层级差异,调整后定位更加贴合业务实质。此次规则调整,体现出行业竞争将更加注重研究能力、服务水平与客户价值创造能力。长期来看,行业将逐步摆脱低水平竞争,走向专业化、精细化、高质量发展之路。
除此之外,新版《办法(征求意见稿)》还在股东及实控人监管、分支机构与子公司管理、外部接入系统规范等方面持续强化约束,进一步整治经纪业务展业乱象,提升行业整体合规水平。整体而言,新规通过厘清业务边界、规范竞争秩序、优化业务定位,为期货行业破除“内卷”、回归本源提供了制度保障,行业长期发展质量有望持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