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期货公司:
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同意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的批复》的有关要求,中国期货业协会定于2009年10月29—11月1日及11月13—15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第十四期、十五期期货公司高管任职资质测试。以上两期测试为本年度最后两期测试,尚未参加过期货公司高管任职资质测试的公司现任高管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以上两期相应类别的高管测试。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测试对象
1、第十四期测试对象:现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2、第十五期测试对象:现任董事长、监事长、独立董事。
(以上两期测试原则上不接受拟任高管报名)
二、测试安排
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同意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的批复》的有关要求,中国期货业协会定于2009年10月29—11月1日及11月13—15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第十四期、十五期期货公司高管任职资质测试。以上两期测试为本年度最后两期测试,尚未参加过期货公司高管任职资质测试的公司现任高管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以上两期相应类别的高管测试。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测试对象
1、第十四期测试对象:现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2、第十五期测试对象:现任董事长、监事长、独立董事。
(以上两期测试原则上不接受拟任高管报名)
二、测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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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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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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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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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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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28
日
15
:00—
2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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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一11月1日 |
北京友谊宾馆迎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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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 |
11月12日
15: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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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一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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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友谊宾馆怡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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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测试办法见《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工作指引(试行)》(附件1)。
三、测试费用
测试费 2200 元 / 人,付款采用电汇方式。报到时不再接受现金支付报名,请参加测试人员务必在报名截止前将测试费用电汇至协会。需开具发票者请在电汇后另发传真至协会,传真中注明发票的抬头、金额以及人数。未发送传真者,协会将按电汇单所显示汇款人及金额开具发票。
测试费 2200 元 / 人,付款采用电汇方式。报到时不再接受现金支付报名,请参加测试人员务必在报名截止前将测试费用电汇至协会。需开具发票者请在电汇后另发传真至协会,传真中注明发票的抬头、金额以及人数。未发送传真者,协会将按电汇单所显示汇款人及金额开具发票。
汇款账户名称:中国期货业协会
汇款账号:11001070800059000364
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融街支行
协会联系人:肖燕华 010-88087236
协会传真:010-88087060
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在宾馆前台办理。
四、报名须知
参加测试人员应符合《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并由所在期货公司推荐。
报名人员请登陆中国期货业协会网www.cfachina.org“第十四期高管人员资质测试报名通道”、“第十五期高管人员资质测试报名通道”报名。而后填写《期货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质测试报名表》(见附件2),并发邮件至zhangbin@cfachina.org。报名表原件报到时交会务组。
四、报名须知
参加测试人员应符合《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并由所在期货公司推荐。
报名人员请登陆中国期货业协会网www.cfachina.org“第十四期高管人员资质测试报名通道”、“第十五期高管人员资质测试报名通道”报名。而后填写《期货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质测试报名表》(见附件2),并发邮件至zhangbin@cfachina.org。报名表原件报到时交会务组。
第十四期高管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
第十五期高管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5日。
报名咨询电话:010-88087210/6797/6882,传真:010-88087060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完成报名通道报名及发送报名表至协会指定信箱两个环节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第十五期高管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5日。
报名咨询电话:010-88087210/6797/6882,传真:010-88087060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完成报名通道报名及发送报名表至协会指定信箱两个环节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已报名因故不能参加测试的,请于测试开始前一周将请假说明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协会。
参加测试人员应提前安排好工作,认真学习,不得请假,缺席超过半天者不得参加测试。
特此通知。
特此通知。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