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负责单位在接到协会《立项通知书》后,应立即着手进行研究工作,成立课题组,并于2003年8月31日前提交详细提纲,于2003年10月15日前提交中期报告,于2003年11月30日前提交课题初稿,于2003年12月31日前提交课题成果。
二、凡批准立项的单位应于2003年7月31日前从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下载《项目协议书》及附件《课题配套经费证明》和《项目预算表》(见附件4),由课题负责单位盖章和课题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寄回协会。协会加盖公章后《项目协议书》生效,协会回寄课题承担单位一份。
三、协会将于《项目协议书》生效后15日内办理拨款手续,各单位配套经费亦应于《项目协议书》生效后15日到位。
四、课题组在研究期间内,应发表一至两篇和本课题相关的论文,论文在媒体上发表时应注明“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字样。
五、凡未获准立项的单位,如愿意自筹经费开展研究,且申报材料在立项评审中得分较高者,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本期自筹经费项目进行管理。
六、课题研究期间,如有重大项目变更事宜,应征得协会同意后方可变更。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34号泰阳大厦七层中国期货业协会研究部(100037)
联 系 人:刘 慧 E_Mail:liuhui@cfachina.org
联系电话:010-68570183 传 真:010-68572960/68571529
特此公告。
附件1: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立项评审规则(试行)
附件2: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第一期)立项评审委员会委员及简历
附件3:第一期中期协联合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及资助经费
附件4: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项目协议书
附件5: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第一期)立项评审情况报告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