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关于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第一期)课题立项评审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03-07-24 作者: 来源:
  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第一期)自2003年6月6日开始接受申报,共收到53份立项申报材料,涉及业内外科研机构100多家。根据《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评审规则》(见附件1),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研究发展委员、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立项评审委员会(见附件2)和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由16家单位承担本期12个课题及资助经费额度(见附件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负责单位在接到协会《立项通知书》后,应立即着手进行研究工作,成立课题组,并于2003年8月31日前提交详细提纲,于2003年10月15日前提交中期报告,于2003年11月30日前提交课题初稿,于2003年12月31日前提交课题成果。

  二、凡批准立项的单位应于2003年7月31日前从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下载《项目协议书》及附件《课题配套经费证明》和《项目预算表》(见附件4),由课题负责单位盖章和课题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寄回协会。协会加盖公章后《项目协议书》生效,协会回寄课题承担单位一份。

  三、协会将于《项目协议书》生效后15日内办理拨款手续,各单位配套经费亦应于《项目协议书》生效后15日到位。

  四、课题组在研究期间内,应发表一至两篇和本课题相关的论文,论文在媒体上发表时应注明“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字样。

  五、凡未获准立项的单位,如愿意自筹经费开展研究,且申报材料在立项评审中得分较高者,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本期自筹经费项目进行管理。

  六、课题研究期间,如有重大项目变更事宜,应征得协会同意后方可变更。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34号泰阳大厦七层中国期货业协会研究部(100037)
  联 系 人:刘 慧    E_Mail:liuhui@cfachina.org
  联系电话:010-68570183 传 真:010-68572960/68571529

  特此公告。

  附件1: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立项评审规则(试行)
  附件2: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第一期)立项评审委员会委员及简历
  附件3:第一期中期协联合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及资助经费
  附件4: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项目协议书
  附件5: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第一期)立项评审情况报告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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