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总第40期

【封面文章】促进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
时间:2014-09-03 作者:王一军 来源:《中国期货》

(东海期货总经理 王一军)

 

  在新“国九条”对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做出的战略部署指引下,创新、融合、开放、综合等名词成为期货行业热议的焦点。

  如何建设多层次的场内场外市场体系,促进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协调发展?如何既能提供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又能提供个性化的定制产品,吸引众多机构投资者深入参与期货市场?新“国九条”对此指明了方向。

  明确场内场外市场定位

  正确认识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定位是促进两个市场协调发展的基础。场内市场是衍生品交易的主战场,具有严格的风险管理和标准的合约设计等特征,是规范化的市场;而场外市场则是用来满足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多元化个性需求的,是场内市场的延伸和补充。

  尽管场内市场的新业务和新品种层出不穷,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得到加强,但由于受自身体量小和标准化产品较为单一的局限,场内市场无法满足未来对冲基金发展的需要。根据境外发达经济体的金融市场发展经验,在规模上,场外市场的交易规模大约是场内市场的10倍左右,且从功能上看,国际市场上80%的业务需求是通过场外市场满足的。

  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构建场内和场外市场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衍生品市场,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由之路。

  促进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

  要做到促进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可以按照“深化场内市场、规范场外市场、引入机构投资者、培育中介机构”的思路开展工作。

  第一,深化场内市场,丰富投资品种。

  相比发达国家的成熟场内市场,我国期货市场还存在产品种类不齐全、投资者结构亟需优化,以及创新能力不足的短板。因此,在壮大场内市场规模方面,应加快各类期货品种及期权的推出步伐。只有丰富期货市场的投资品种,才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用工具。

  除在金属、农产品、能源化工等方面继续推出重点投资的商品期货品种,拓展开发利率和汇率类金融期货品种之外,尤其需要在期权品种方面着力。国际成熟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经验说明,场内期权在指导场外市场发现价格和促进交易方面有重要作用,且由于其特有属性,期权被大量运用于金融产品的基本构建和风险对冲之中。因此,在安全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应尽快推进期权品种的上市工作。

  第二,规范场外市场,搭建统一平台。

  首先,由证监会协调全国各证券市场并集中统一监管。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必须由证监会牵头进行全国统一监管,不能像美国一般,先是在漫长时期中混乱无序发展,而后才逐步走向全国统一监管。

  也就是说,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制度、私募发行股票登记制度、交易制度和监管制度等,不能任由各地自行其事。否则,难以杜绝欺骗投资者等欺诈现象的发生。

  其次,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搭建统一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披露、管理运作,以及向监管部门报告等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创设场外统一清算系统,通过引入中央对手方机制、场外合同替换主协议等工作,从源头防范风险,强化清算管理;指定清算所或颁发指定牌照,这一方面需充分吸收次贷危机的经验教训,审慎考虑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清算方式。

  再次,《期货法》覆盖场外市场的运行监管。场外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有效监管必须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而肯定场外市场的合法地位,是促进场外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国际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场外市场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范,从世界各国的做法来看,场内和场外市场都是证券市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将场内场外市场纳入《期货法》调整范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第三,引入机构投资者,促进场内场外有机结合。

  投资主体的构成和投资行为的理性化程度直接关系着资本市场的成熟和完善。一般而言,相对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在资金、信息和人力资源方面具有极大优势。机构投资者特有的专家理财、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等优势,能产生更高的投资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因此,协调发展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就必须大力引入机构客户,从场内到场外分层次逐步推进。首先放开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市场准入门槛,让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充分参与到期货市场的交易中来;在充分借鉴优化场内市场机构投资者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贸易链企业进入期货市场的配套政策,积极推动场外机构投资者市场结构的优化,全面提升市场结构的广度和深度,为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提供长期的微观基础。

  第四,培育专业化金融中介机构。

  无论是继续繁荣场内市场所要求的管理能力的创新,还是场外市场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无一不对金融中介机构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放松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经营限制、引导金融中介机构业务模式的转型和升级、强化金融中介机构的自律监管机制、培育金融中介机构间的比较优势,才能真正促进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

  具体而言,首先需要放松对金融中介机构业务经营的限制。允许金融中介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推动其差异化经营转型。业务经营差异化是专业化的前提,也是培育创新能力的保障。给予不同金融中介机构根据自身资本、通道等不同方面的特点选择差异化业务的自主权,既能为场内场外市场提供创新产品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也能为金融中介机构自身提供规避经营风险的“工具”。

  其次,充分发挥金融中介机构的试水作用。在场内场外业务发展缺乏经验、准则和细则的情况下,利用金融中介机构积累起来的创新试水经验,促使其不断提高合规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作者系东海期货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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