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总第34期

【“期”事速览】协会动态
时间:2013-09-05 作者: 来源:

IB业务人员纳入从业人员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5日发布通知称,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IB)人员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提出的执业要求,自觉接受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同时,各IB机构应严格执行资格管理员报备制度。

第二届高校期货论文大奖赛启动

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主办的“第二届‘期望杯’高校期货论文大奖赛” 6月30日正式启动。大奖赛将分两个阶段,6月30日至7月30日为论文征集阶段,8月、9月、10月为评审、答辩、颁奖阶段。全国高等院校中对期货研究达到较高专业水准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论文成绩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均可报名参赛。

连续交易补充协议发布施行

中国期货业协会7月3日发布施行《关于连续交易的补充协议》,并要求期货公司通过一定形式通知客户,确保客户知晓补充协议内容。该《补充协议》是对《〈期货经纪合同〉指引》的补充,用于规范和指导期货公司制定关于连续交易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了有关连续交易的一般性内容,期货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必要改动。

境外培训专题汇报会在京举行

中国期货业协会7月17日在北京举行“境外培训专题汇报会”,学员代表在会上就培训成果、学习体会进行了交流总结。4月中旬至6月初,中国期货业协会相继举办了“第二届赴美期货高管研修班”、“第二届赴加首席风险官研修班”和“第二届赴欧金融衍生品培训班”。通过培训,学员们进一步了解了境外衍生品市场发展状况及运作经验。

《〈期货经纪合同〉指引》征求意见

中国期货业协会7月18日至24日就修订后的《〈期货经纪合同〉指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了适应期货市场发展变化,更好地规范和指导期货公司制定本公司期货经纪合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期货业协会对现行《〈期货经纪合同〉指引》进行了修改。

核心软件与技术服务合同指引发布

中国期货业协会7月19日发布施行《期货公司核心应用软件产品与技术服务合同指引》,旨在加强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期货公司核心应用软件产品与技术服务合同。该指引明确规定合同中应载明作为合同标的的软件产品与技术服务应当满足行业监管规定的有关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的要求,且不得具有违反规定的操作模块或功能。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现场检查启动

中国期货业协会7月30日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14日至9月15日开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现场检查。自5月15日启动2013年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定期检查以来,各期货公司已经完成自查。根据自查阶段反映的情况,中国期货业协会挑选了74家期货公司作为现场检查对象。后期,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依据现场检查结果开展后续评估工作。

期货投资者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
由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期货二部和中国期货业协会共同举办的“期货投资者保护研讨会议”8月1日在北京举行。来自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和香港证监会的专家,分别就国际市场投资者保护经验、投资者教育的策略与实践、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期货投资者的司法救济与纠纷调解等内容进行了授课。

《金融衍生品系列丛书》在京首发

由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编写的《金融衍生品丛书》8月1日在北京举行首发仪式。丛书包括《国债期货》、《外汇期货》、《场外衍生品》、《金融期权》、《结构化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习题集》六册,是中国期货业协会集行业之力为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贡献的又一力作。后期,中国期货业协会还将制作金融衍生品视频课程。

金融衍生品高级研修班开始报名

中国期货业协会8月5日发布公告称,将于9月1日至10日在厦门与厦门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合作举办金融衍生品高级研修班。此次培训包括金融衍生品专业培训、实务培训以及培训考核,旨在提供金融工程师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深度培训,培养金融工程师的核心能力和基本素养,推动中国金融工程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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