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总第17期

【重要文件】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决议
时间:2011-01-14 作者: 来源: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通过)

2010年9月19日至20日,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员和特别会员代表168名,实际参会会员和特别会员代表167名,1名会员代表缺席,符合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出席了本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做了总结讲话。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吴利军、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北京市金融局工作副局长朱元广出席了会议。协会联系会员、证监会各部门和派出机构、证券期货交易所、会管公司、证券业协会,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嘉宾,以及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各主要媒体记者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刘志超同志作的题为《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自律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审议了《第三次会员大会财务工作报告》、《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修订草案)》、《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修订草案)》、《中国期货业协会会费收取办法(修订草案)》。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理事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期货业协会职能定位和工作任务,对今后一段时期协会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三次会员大会财务工作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修订)》;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修订)》;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费收取办法(修订)》;

六、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协会理事会,第三届理事会由5名非会员理事、4家特别会员理事和27家会员理事组成。

中国证监会委派刘志超、侯苏庆、彭刚、李强、张宜生为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非会员理事。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为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特别会员理事。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员理事选举办法》,从36家候选会员理事中选举产生27名会员理事。具体当选会员理事及会员理事代表名单如下:浙江永安施建军、五矿期货姜昌武、上海东证党剑、申银万国李建中、新湖期货马文胜、广发期货肖成、华泰长城袁小文、银河期货姚广、中粮期货黄辉、南华期货罗旭峰、格林期货王拴红、浙商期货胡军、浙江中大林皓、珠江期货屈正哲、宏源期货王化栋、光大期货曹国宝、江苏弘业周勇、中国国际陈冬华、国泰君安何晓斌、海通期货徐凌、国投中谷高杰、中证期货严金明、金鹏期货吴元贞、鲁证期货陈方、东海期货王一军、北京中期许丹良、经易期货曹胜。

会议期间,召开了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志超同志为会长,侯苏庆、彭刚、李强等同志为专职副会长,武小强、张邦辉、曲立峰、胡政、施建军、肖成、马文胜、黄辉等同志为兼职副会长,聘任李强同志为协会秘书长。

会议号召全体会员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在第三届理事会的带领下,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准确把握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趋势、目标和任务,以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能力为中心,团结进取,努力奋斗,开创协会自律事业新局面,共同为期货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谱写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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