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昨日发布通知称,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黄大豆2号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8%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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