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提升期货市场风险防控能力 助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10-25 作者: 来源: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期货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意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期货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指明了路径和前进方向,是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目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国期货监控”)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意见》,深入领会内涵,认真思考《意见》中提出的“巩固期货市场风险预防预警体系”“维护中小交易者的合法权益”等内容,重点阐释“我国期货市场风险防控制度的探索和实践”。

  我国期货市场构建了“五位一体”的监管协作机制。在证监会统一领导下,证监局、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监控、期货业协会各方紧密联动、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阻断市场风险蔓延。作为我国期货市场网状结构的中心点,中国期货监控的系列制度安排在促进期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加强风险防控和交易者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富有中国特色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期货市场监测监控制度,通过专门机构加强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期货保证金安全是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期货市场的长治久安、交易者的合法权益及其对市场的信心。中国期货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和保证金存管银行报送的数据,每日对期货公司数据进行稽核校验,发现问题立即报告证监会并向相关派出机构发出预警。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是我国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的一项重大创新安排,得到了国际监管同行和相关行业组织的高度评价。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初期,期货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现象时有发生。为有效解决这个世界性难题,证监会几经探索并经国务院同意,于2006年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现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通过比对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存管银行三方数据,及时监控预警,有效防范期货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风险,切实保障了期货公司客户资金安全。近十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未再发生期货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

  《意见》第五章第八条提出“完善期货保证金封闭运行和安全存管规则,保障期货市场资金进出看得清、管得住。加强对大额资金的监测管理”。下一步,中国期货监控将按照《意见》要求持续做好保证金监控预警,积极服务期货市场改革创新发展,做好业务对接、业务评估和资金监控准备,切实服务监管防范风险。

  二、期货市场监测监控制度 

  中国期货监控成立以来,开展了期货市场运行监测监控制度的成功探索。2008年,中国期货监控建立“期货市场运行监测监控系统”,实时汇集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数据,通过开展全市场压力测试、专项压力测试等,为监管机构科学判断市场风险情况并进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近年来,中国期货监控逐步形成期货市场数据大集中的独特制度安排及独有的“穿透式”监管模式,从实名制开户、保证金、市场运行及期货经营机构等多个角度,对期货市场实施全方位监测监控,及时防范系统性风险和个体性风险,在应对各类风险挑战过程中,为保护市场资金安全、防范结算风险、打击市场操纵提供了有力的数据分析支持,助力有效防范风险冲击,保障了中国期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开始向全球蔓延,给我国期货市场运行带来严峻挑战。为应对此次系统性风险,中国期货监控连续三天启动全市场压力测试,测算客户、期货公司的结算风险,为证监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持。随后,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各期货交易所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分情况采取强制减仓措施化解风险。强制减仓后,投资者穿仓总金额占期货市场总资金量的比重小于0.1%,且没有期货公司在交易所穿仓。在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面前,期货交易所得到各方的积极评价,我国期货市场监测监控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国期货监控以防风险为核心,不断优化压力测试,加强高频交易监测,持续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品种的监测监控,充分发挥数据优势,为监管部门防范化解风险提供重要分析和数据支持。

  三、中国期货监控成为我国境内首家获得金融稳定理事会(FSB)认可的交易报告库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衍生品交易报告库,对衍生品交易标的、规模、对手方等信息进行收集、保存、分析和管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市场披露有关信息”。2018年4月,中国期货监控对标国际标准建设交易报告库(TR)。中国期货监控利用独特优势做好场内场外联动风险监测工作,进一步促进交易报告库的功能发挥。由于期货衍生品市场数据大集中的制度安排,中国期货监控不仅汇集了我国期货市场的全部场内交易数据,而且还通过交易报告库逐日逐笔收集了商品类场外衍生品市场的成交、持仓、资金等明细数据,这为开展场内场外联动风险监测创造了独特优势。场外衍生品交易报告库作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有助于摸清场外市场底数,进行场内外联动分析,监测个体风险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也有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国际化进程,对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期货监控自2018年底交易报告库建设之初同步开展场内场外联动监测,于2020年起定期开展场内外合并持仓测算,于2024年7月起开始向各商品期货交易所发送场内场外合并持仓测算超限的信息提示,避免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对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造成干扰甚至冲击。

  《意见》第七章第十三条提出“深化资本市场领域衍生品监管改革。健全资本市场领域交易报告库,建立统一规范的机构、产品、交易识别体系,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推进报告库间数据互通,为强化系统性风险监测监控提供支撑”。下一步中国期货监控将按照《意见》要求,强化场外衍生品业务监测,完善交易报告库数据校验机制,优化场外衍生品信息提示试运行机制,加强场内场外联动风险监测,更好促进交易报告库功能发挥。

  四、设立期货交易者保障基金 

  为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充分保护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2007年4月,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为《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式设立期货交易者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保障基金”)。保障基金是在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风险控制不力等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可能严重危及社会稳定或者期货市场安全时,补偿交易者保证金损失的专项基金。保障基金曾先后参与四川嘉陵期货和黑龙江北亚期货的风险处置工作,动用保障基金补偿交易者保证金损失,有效地维护了地方金融稳定和市场参与者信心。作为期货行业防范处置风险、保障交易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的“重器”,保障基金为防范和处置期货行业潜在的机构风险做好充足的财务准备,具备一定的覆盖市场风险和处置风险的能力,是守好期货市场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

  《意见》第八章第十五条提出“强化开放环境下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功能,夯实大数据基础,增强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向数字化、智能化、实时响应转型,大力提升开放环境下期货市场运行监测水平”,这是对中国期货监控未来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下一步,中国期货监控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证监会党委工作举措,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坚持服务监管服务市场定位,重点做好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监测,提升从期货看宏观、从宏观看期货的能力,更好服务宏观经济管理,助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切实维护期货市场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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