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共同推动国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期货领域的创新发展,近日,大商所和广期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广期所于2021年1月获证监会批准设立,定位于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绿色发展,秉持创新型、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定位,对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大商所与广期所的合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对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期货市场改革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共享绿色经济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在金融科技研究、基础设施资源合作、业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运维、市场拓展、投资者教育、数据共享、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并通过资源互换、业务合作、交流研讨、人员培训等形式达到深化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