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有关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单由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时向证监会备案。我会已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和7月27日公示共30家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现将第三批备案的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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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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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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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吉林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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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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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