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协会于2021年12月10日对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庄咏凯作出纪律惩戒决定。
鉴于协会及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均无法与庄咏凯取得联系,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协会《纪律惩戒决定书》(中期协〔2021〕153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庄咏凯对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纪律惩戒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8层中国期货业协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