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字〔2018〕140号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普通会员理事及候选理事代表产生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普通会员理事经第四届理事会提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联名提议,由有选举权的会员在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经第四届理事会提名,35家会员为第五届理事会候选普通会员理事;无通过联名提议方式产生的第五届理事会候选普通会员理事。
为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即日起至9月7日在协会网站上对所有候选普通会员理事及候选理事代表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纸质形式向协会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3.协会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
4.受理单位:中国期货业协会
联 系 人:罗晓颖
联系电话:010-88086879
传 真:010-8808706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八层中国期货业协会
邮 编:100140
附件:
1.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普通会员理事及候选理事代表简介(按照会员代码顺序排序)
2.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普通会员理事及候选理事代表产生办法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