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字〔2015〕88号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建立健全包括期货经纪、投资咨询、中间介绍、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在内的衍生品服务体系”的要求,推动期货公司创新转型升级,在结合近年来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起草了《期货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前期已在行业内征求了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协会对《规则》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9月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方式提交协会,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娜
传 真:010-88087060
电 话:010-88086532
邮 箱:member@cfachina.org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八层会员一部
邮 编:100140
附 件:1. 期货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期货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期货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规则》反馈意见表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