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第十期)”课题招标公告
时间:2015-04-10 作者: 来源:

  为了推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发展相关问题的研究工作,我会即日启动“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第十期)”的申报工作。现将课题申报与研究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题及内容要求

  本期研究围绕期货及衍生品行业创新发展,结合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分为公开招标课题和自行申报课题两类。

  (一)公开招标课题:5个

  公开招标课题设一级课题2个,二级课题3个。

  1.农业保险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对冲风险相关问题研究(一级课题)

  课题说明:农业保险对帮助农民应对自然风险有重要意义。期货市场具有独特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对农业企业管理风险具有重要作用。深入研究农业保险如何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对冲风险,对帮助农业企业管理风险、发挥金融服务“三农”合力有着积极作用。本课题应重点研究农业保险产品设计、农业保险产品风险控制、相关补贴政策,农业保险运作模式,探索农业保险产品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对冲风险的方式方法,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2.专业交易商自律管理问题研究(一级课题)

  专业交易商在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探索交易商制度,培育专业交易商队伍”。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专业交易商,专业交易商的自律管理问题亟需深入研究。本课题应在借鉴境外交易商自律管理的基础上,对专业交易商自律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制度建议。

  3.风险管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实证研究(二级课题)

  课题说明:风险管理公司试点已经两年多,其业务涉及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两个市场。与期货公司相比,风险管理公司经营风险的种类和范围有显著的变化。在新形势下如何控制风险管理公司经营风险,成为行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课题旨在研究风险管理公司在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风险问题以及相应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制度政策建议。

  4.期货公司开展大宗经纪业务(PB)研究(二级课题)

  课题说明:大宗经纪业务,又叫主经纪商业务(prime brokerage),指大型的金融机构为机构投资者或高净值个人投资者提供交易、清算、托管、资产服务、技术支持等全方位的服务。当前期货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投资者日益增多。他们有的是对衍生品市场不够熟悉,希望将交易、结算等业务外包给专业团队,有的是规模较小,不愿意自己设立后台服务团队。对于这些投资者,期货公司可以提供专业的全面的服务。本课题应在了解期货市场结构变化的基础上重点研究期货公司大宗经纪业务的业务特点、业务模式、风险控制等内容,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制度建议。

  5.期货经营机构场外衍生品柜台业务研究(二级课题)

  课题说明:场外衍生品柜台业务是指期货经营机构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在我国,期货经营机构的场外衍生品柜台业务刚刚起步,其业务模式、风险控制、平台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入研究。本课题应在借鉴境内外场外衍生品柜台业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期货经营机构场外衍生品柜台业务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制度建议。

  (二)自行申报课题

  自行申报课题是由期货行业及社会相关单位根据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实践需求确立的研究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可以自行选题。其选题应围绕“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加强合规风控和投资者保护”进行研究,选题应为期货及衍生品行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申报条件与申报方式

  (一)公开招标类课题

  1.申报单位可以是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单位或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单位。

  2.申报单位可自主选择合作方,协会鼓励会员单位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研究单位开展联合研究,在立项评审时对于这种联合研究方式将酌情加分。协会可根据申报情况,在征求申报单位意见后调整课题参与单位。

  3.课题主要承担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期货或其他相关金融领域从业经验,或具有期货或其他相关金融领域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能力、有时间真正承担课题的组织工作,并指导和参与课题研究。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每家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两个课题,但每期只能承担一个课题。未完成以往承担的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课题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5.课题申请单位可从我会网站(www.cfachina.org)下载并填写《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申请意向书》,并于2015年4月17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6.意向申报阶段结束后,课题申请单位可从我会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公开招标类)课题申请书》三份,在2015年4月24日前寄送我会,同时将申请书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我会。

  (二)自行申报类课题

  1.自行申报课题申报条件与公开招标类课题一致。

  2.课题申报单位可以自行选题,于11月将课题研究成果电子版发送协会联系人。课题研究成果编写格式应按照“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编写要求”进行编写。同时,课题申报单位应填写《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自行申报类)课题申请书》,并将纸质版寄送我会。

  三、课题立项与经费资助

  本期课题将按照“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一)公开招标课题

  公开招标课题的课题承担单位与协会签订《项目协议书》后开始进入研究阶段。课题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其中:

  首笔40%的课题经费在中期报告之后按以下原则拨付:获得优秀等级的支付首笔经费的100%,获得良好等级的支付首笔经费的80%,获得合格等级的支付首笔经费的60%,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剩余60%的课题经费按以下原则在验收结项后拨付:获得优秀等级的支付剩余经费的100%,获得良好等级的支付剩余经费的80%,获得合格等级的支付剩余经费的60%,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二)自行申报课题

  协会组建专家评审组对自行申报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其评审标准参照《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4月修订)》执行,对达到合格标准以上的课题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研究进度计划

  公开招标课题将按以下进度安排。

  1.课题申报:2015年4月10日至4月24日;

  2.课题立项:2015年4月底或者5月初,组织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确定课题研究单位;

  3.课题研究:2015年5月—11月,课题组须在8月底前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和初稿,协会将组织部分课题召开中期报告讨论会,11月须提交课题终稿;

  4.课题论证评审:2015年11月;

  5.课题结项:2015年12月。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8层中国期货业协会研究部(100140)

  联 系 人:刘鸿雁

  电子邮件:liuhongyan@cfachina.org

  联系电话:010-88086993

  传 真:010-88087060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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