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期货市场发展变化,更好地规范和指导期货公司制定本公司期货经纪合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协会对现行《<期货经纪合同>指引》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7月24日之前反馈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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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О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