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展示行业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奖励在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证券期货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1年度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本次奖励评审和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目的
科技奖评选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展现行业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充分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行业科学技术工作发展。
二、组织机构
科技奖由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统一领导、集中审核,其日常工作由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
三、奖励范围
2011年度科技奖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创造、技术成果转化、新技术采用以及引进应用国外先进技术和产品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评奖的机构包括证券期货交易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交易所所属技术开发公司和技术服务公司、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方。具体奖励范围如下:
(一)证券期货行业科学技术发明创造;
(二)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系统的技术创新;
(三)采用新技术、新成果完成的系统工程,对行业和公司经营带来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引进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产品,对推动公司发展具有良好作用的技术成果;
(五)自主研发的国产化技术和产品,对推动业务发展具有良好效果。
下列情况不予申报科技奖:
1、已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
2、已获行业、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
3、存在知识产权等争议,且争议尚未解决的项目;
4、投入使用不足6个月的项目。
四、奖励等级和标准
2011年度科技奖最高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优秀奖20项。
一等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较大作用,或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极大推动了业务发展,或经实践验证有很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等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有一定技术难度,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作用,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很好地推动了业务发展,或经实践验证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等奖: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作用,或具有较好的实用性,推动了业务发展,或经实践验证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秀奖主要奖励对推动业务发展,提高企业效率与促进安全保障方面有重要作用的项目。
获2011年度科技奖一、二等奖的项目可作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候选项目。
五、申报单位
科技奖申报项目报至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各证券、期货交易所及其技术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本单位(含子、分公司)奖励项目的申报;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单位负责本单位奖励项目的申报;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及会内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奖励项目的申报。
六、申报要求
1、申报科技奖一等奖,每项申报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每项申报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
2、凡申报科技奖项目的单位须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进入科技奖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完成后,将填报材料下载打印,项目参与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奖励工作办公室。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材料报送。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八层中国期货业协会王曦收
邮政编码:100140
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铁斌、王曦、周常顺
联系电话:010-880870788808706266575963
传真:010-88087060
电子邮件:keji@cfachina.org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