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人员专项培训(以下简称IB业务培训)的统一部署,第一阶段IB业务培训已于2月1日-9日举办。为满足IB业务人员持续性培训的需要,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现将近期IB业务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中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考试,并拟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
2.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
二、培训安排
1.IB业务近期及后续培训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协调下进行。协会负责培训与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
2.对于各证监局3月5日前上报期货二部拟培训的人员,协会将在3月底以前安排完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协会将通知已报名单的证监局,再由各证监局通知参加培训的人员。
三、后续培训报名
1.在完成对于3月5日前所报人员的培训后,IB业务后续培训将作为协会一项日常性培训,培训原则上采取定点举办的方式。IB后续培训地点主要为北京、深圳。
2.3月份以后的IB业务后续培训报名工作,仍由证券公司及营业部所在辖区的证监局统一负责,协会不受理证券公司及营业部的直接报名。
3.请各证监局于3月30日及以后每月的15日、30日将本辖区证券机构所需培训的IB业务人员具体名单发电子邮件至协会。具体报名名单格式见附件1。
4.协会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安排下,确定培训举办的期数及具体安排。每期培训举办的时间、报到地点及参加培训的具体人员名单,将于当期培训举办前5天在协会网站公布。请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注意关注协会网站。
5.已报名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或需要调整所参加培训的期数的,请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最迟于当期培训前3天传真至协会。
四、培训内容
此专项培训每期两天时间(日程安排见附件2),包括授课、互动交流与考试,课程如下:
1.介绍业务相关政策法规
2.股指期货交易规则与制度
3.介绍业务流程与风险管理
4.股指期货的应用
5.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
五、培训考核
1.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专门从事IB业务的人员及开展IB业务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须参加专项培训。
2.每期培训授课结束后安排闭卷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
3.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通报各证监局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4.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协会颁发的IB业务专项培训合格证书,并列入协会期货从业人员后续培训序列。
5.考试未通过的人员可继续参加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
六、培训费用
培训班收费1500 元/人,食宿费用自理。付款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优先网银方式汇款),报到时不接受现场现金支付报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人员专项培训(以下简称IB业务培训)的统一部署,第一阶段IB业务培训已于2月1日-9日举办。为满足IB业务人员持续性培训的需要,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现将近期IB业务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中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考试,并拟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
2.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
二、培训安排
1.IB业务近期及后续培训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协调下进行。协会负责培训与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
2.对于各证监局3月5日前上报期货二部拟培训的人员,协会将在3月底以前安排完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协会将通知已报名单的证监局,再由各证监局通知参加培训的人员。
三、后续培训报名
1.在完成对于3月5日前所报人员的培训后,IB业务后续培训将作为协会一项日常性培训,培训原则上采取定点举办的方式。IB后续培训地点主要为北京、深圳。
2.3月份以后的IB业务后续培训报名工作,仍由证券公司及营业部所在辖区的证监局统一负责,协会不受理证券公司及营业部的直接报名。
3.请各证监局于3月30日及以后每月的15日、30日将本辖区证券机构所需培训的IB业务人员具体名单发电子邮件至协会。具体报名名单格式见附件1。
4.协会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安排下,确定培训举办的期数及具体安排。每期培训举办的时间、报到地点及参加培训的具体人员名单,将于当期培训举办前5天在协会网站公布。请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注意关注协会网站。
5.已报名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或需要调整所参加培训的期数的,请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最迟于当期培训前3天传真至协会。
四、培训内容
此专项培训每期两天时间(日程安排见附件2),包括授课、互动交流与考试,课程如下:
1.介绍业务相关政策法规
2.股指期货交易规则与制度
3.介绍业务流程与风险管理
4.股指期货的应用
5.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
五、培训考核
1.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专门从事IB业务的人员及开展IB业务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须参加专项培训。
2.每期培训授课结束后安排闭卷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
3.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通报各证监局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4.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协会颁发的IB业务专项培训合格证书,并列入协会期货从业人员后续培训序列。
5.考试未通过的人员可继续参加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
六、培训费用
培训班收费1500 元/人,食宿费用自理。付款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优先网银方式汇款),报到时不接受现场现金支付报名。
1.汇款时限:参加培训的人员在报名后即可网银或电汇培训费用,每期培训班报到日前7天截止汇款。
注:3月份培训人员汇款时限,请按以下办理:每期培训班报到日前3天截止汇款。3月15-16日第一期班可根据情况适当延期至3月15日,其他场次请根据汇款时限及时汇款。
2.同一机构参加同一期培训班的学员,请所在机构采用集体方式汇款。
3.汇款留言:请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培训日期+培训城市”,以区别参加的培训场次。
4.退款事宜:如遇培训人员调整而需退款情况,协会将在每期培训结束5个工作日后统一退款。
注:3月份培训场次的退款,协会将在3月29-31日三天统一办理。
5.汇款发票事宜:请各相关单位在向各地证监局报名时,根据报名表项目要求,认真填写应开发票抬头、发票邮寄地址邮编、汇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后期寄送发票及核实汇款信息。发票将在汇款后一个月内邮寄。
账户名称:中国期货业协会
账号:11001070800059000364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一层
七、联系人:
注:3月份培训人员汇款时限,请按以下办理:每期培训班报到日前3天截止汇款。3月15-16日第一期班可根据情况适当延期至3月15日,其他场次请根据汇款时限及时汇款。
2.同一机构参加同一期培训班的学员,请所在机构采用集体方式汇款。
3.汇款留言:请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培训日期+培训城市”,以区别参加的培训场次。
4.退款事宜:如遇培训人员调整而需退款情况,协会将在每期培训结束5个工作日后统一退款。
注:3月份培训场次的退款,协会将在3月29-31日三天统一办理。
5.汇款发票事宜:请各相关单位在向各地证监局报名时,根据报名表项目要求,认真填写应开发票抬头、发票邮寄地址邮编、汇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后期寄送发票及核实汇款信息。发票将在汇款后一个月内邮寄。
账户名称:中国期货业协会
账号:11001070800059000364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一层
七、联系人:
1.培训会务事宜:许思佳:010-88087192
电子邮箱xusijia@cfachina.org
王乐:010-88086661
电子邮箱wangle@cfachina.org
2.汇款事宜: 肖燕华: 010-88087236
传真:010-88087060
电子邮箱xusijia@cfachina.org
王乐:010-88086661
电子邮箱wangle@cfachina.org
2.汇款事宜: 肖燕华: 010-88087236
传真:010-88087060
附件1. IB业务培训报名名单汇总表模版
2. 培训日程安排
2. 培训日程安排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