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要求,经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业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开展
2009年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现将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目的
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是为了更好展现行业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充分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行业科学技术工作发展。
二、组织机构
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推荐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审核,其日常工作由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负责。
三、奖励范围
行业科技奖励范围主要包括:证券期货交易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服务于证券期货业的技术开发商和服务商、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其他市场参与方在信息技术开发、运营活动中的技术发明创造、技术成果转化、新技术采用以及引进应用国外先进技术和产品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具体内容包括:
(一)证券期货行业科学技术发明创造;
(二)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系统的技术创新;
(三)采用新技术、新成果完成的系统工程,对行业有示范效应,对单位经营带来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引进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产品,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具有导向作用的技术成果;
(五)在技术管理、系统运维、业务监管等方面发挥实际效用的项目。
四、奖励等级和标准
2009
年度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
1个、二等奖
3个、三等奖
6个。此授奖名额为最高授奖名额,具体授奖名额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报证券期货业奖励委员会批准后确定。
一等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较大作用,或经实践验证有很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5人;
二等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有一定技术难度,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作用,或经实践验证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0人;
三等奖: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作用,或经实践验证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0人。
下列科技成果不予申报科学技术奖励:
(
1)申报项目未完成或投入使用时间不足半年;
(
2)申报项目已获证券期货行业科学技术奖励;
(
3)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等争议,且争议尚未解决。
五、申报要求
行业科技奖励申报项目报至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证券期货交易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服务于证券期货业的技术开发商和服务商、证券期货监管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含子、分公司)奖励项目的申报。
申报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5人;二等奖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0人;三等奖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0人。
申报科技奖励项目单位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www.sac.net.Cn下载行业科技奖励推荐书(见附件)电子文档,填写完成后,登陆进入科技奖励申报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上传申报书电子文档。网上填报结束后,将申报文档打印
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奖励办公室。
申报书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必须齐备、一致,如有不全或不一致者,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予受理申报。
请各单位于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2
层中国证券业协会周常顺收
邮政编码:
100140
联 系 人: 周常顺
徐祥金
邓学智
联系电话:
010-66575963
88087082
88060592
传
真:
010-66575887
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二ΟΟ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