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关于开展2009年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8-17 作者: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展示行业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奖励在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动行业科学技术工作,经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业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开展 2009年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现将本次奖励评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目的

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是为了更好展现行业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充分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行业科学技术工作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评审机构

2009年度证券期货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在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见附件一) 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规则 (见附件三) 的有关规定,由奖励办公室组织实施。

1、 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是证券期货业科技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行业科技奖励工作的方案、行业科学技术奖励年度获奖项目的审定、批准等。奖励委员会设常务副主任委员, 由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领导轮流担任, 负责日常工作的审签 本届常务副主任由证券业协会黄湘平会长担任 ;设监察委员, 由证监会监察局欧阳健生担任, 负责监督评审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

2、组织推荐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建立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由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证券期货交易所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生。专家来源主要包括行业内专家及行业外来自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行业外专家不低于40%。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作为首席专家。

3、成立奖励办公室 (见附件二) ,承担行业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奖励范围

行业科技奖励范围主要包括:证券期货交易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服务于证券期货业的技术开发商和服务商、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其他市场参与方在信息技术开发、运营活动中的技术发明创造、技术成果转化、新技术采用以及引进应用国外先进技术和产品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具体内容包括:

(一)证券期货行业科学技术发明创造;

(二)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系统的技术创新;

(三)采用新技术、新成果完成的系统工程,对行业有示范效应,对单位经营带来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引进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产品,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具有导向作用的技术成果;

(五)在技术管理、系统运维、业务监管等方面发挥实际效用的项目。

四、奖励等级和标准

2009 年度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 1个、二等奖 3个、三等奖 6个。此授奖名额为最高授奖名额,具体授奖名额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报证券期货业奖励委员会批准后确定。

一等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较大作用,或经实践验证有很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5人;

二等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有一定技术难度,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作用,或经实践验证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0人;

三等奖: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和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作用,或经实践验证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10人。

下列科技成果不予申报科学技术奖励:

1)申报项目未完成或投入使用时间不足半年;

2)申报项目已获证券期货行业科学技术奖励;

3)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等争议,且争议尚未解决。

五、评审程序

按照《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规则》组织评奖工作。行业科技奖励项目评审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网络评审、项目答辩、会议评审、奖励委员会审批等环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申报结束、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等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均进行相关的公示。

1 、项目申报。凡申请行业科技奖励单位和项目均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上统一申报,填写科技奖励申报表。经奖励办形式审查后,向社会公示。

2 、网络评审。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负责申请项目的网络评审。奖励办根据项目数量和应用主体组织专家分组进行网络评审。评审专家登录网上评审平台,按照技术水平、技术难度、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本评审组申报项目进行打分。

各评审组打分完毕后,由评审系统对打分结果进行自动排序,进入项目答辩的项目数量按照当年度拟授奖数量的 150%选取。网络评审结果,由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汇总,经监察委员审核后,报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批准,予以公示。

3 、项目答辩。项目答辩以项目负责人陈述,专家提问的答辩会形式进行。项目答辩原则上按照网络评审分组进行。奖励办公室根据项目答辩评审需要,提出项目答辩专家名单,经监察委员审核,常务副主任批准后实施。

项目答辩完成后,各组项目答辩评审专家根据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打分,计算各项目得分。经评议提出本组拟授奖项目及奖等建议。

4 、会议评审。答辩结束后,由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各组提出的授奖建议项目进行会议评审,提出行业科学技术奖励各奖项授奖项目和奖等建议。

会议评审专家由奖励委员会成员和项目答辩评审专家共同组成。会议评审结果经监察委员审核,奖励委员会副主任批准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5 、奖励委员会审批。公示后无异议的行业科学技术奖励各奖项拟授奖项目和奖等,报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后,以奖励委员会名义发布获奖公告。

 

 

附件一: 2009年度 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附件二:2009年度 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励 办公室

附件三: 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规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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