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关于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期货大会的通知
时间:2008-11-06 作者: 来源: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将于2008年12月2日-4日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本届大会将围绕“机构投资者与期货市场”这一主题,就全球金融危机的演变趋势及其对期货市场发展的影响、期货机构投资者培育发展的政策、模式和实践等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讨论。现诚邀各会员单位参加本次大会。
      “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由中国期货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主办,至今已经举办三届。目前大会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项在国内外期货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会议,在促进中外期货业交流和我国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本次大会得到了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和支持,证监会有关领导将出席本次大会。同时,本届大会将邀请国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私募理财机构、大型现货企业,国际及港澳台的投资银行、券商、基金、期货公司、QFII、投资顾问等在内的机构参加,并邀请境内外有代表性的交易所、投资银行、期货公司、投资顾问等相关机构,以及知名经济学家、期货专家、监管部门代表就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话题发表演讲和进行讨论。
      在此次大会期间,组委会还专门安排了两场期货业专题交流会,分别是“海峡两岸期货公司高层交流会”,主题为“IB及CTA业务的发展经验、实践及模式探讨”;“中外期货经营机构高层交流会”,主题为“全球金融危机对期货业发展的影响和对策,期货公司如何提高对机构投资者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欢迎各会员单位踊跃参加本次大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参加12月3日“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主会议的会员单位请与大会秘书处联系参会事宜。
      电话:0755-83281739 0755-83281831
      传真:0755-83281727
      2. 凡参加12月3日大会的期货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如需参加12月4日上午专题交流会的,请与协会联系报名事宜。交流会采取圆桌会议形式,报名限额各为20 名。由于两场交流会同时举行且名额有限,每家会员单位限一人参加一场交流会,请拟参加专题交流会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将报名表填写后传真至协会。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
      协会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最终名单,于11月20日后发正式邀请函。
      联系人:许思佳电话:010-88087192 传真:010-88087060 以上,特此通知。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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