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会决定解除已被中国证监会注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南海市海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会员证号128G)、正合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会员证号118G)、齐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会员证号097G)、三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会员证号100G)、新疆汇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会员证号144G)、新疆璐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会员证号103G)、黑龙江龙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会员证号045G)、苏州中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会员证号076G)的会员资格。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同时注销以上8家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证监会注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文件目录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