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函字〔2007〕18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规定,我会对2002年12月颁布的《中国期货业协会团体会员、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暂行规定》和《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网上公示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合并,形成了现在的《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数据库系统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请将反馈意见或建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于11月23日(周五)前反馈协会。
感谢对协会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徐祥金 电话:010-68572916
传 真:010-68571529
E-Mail:xuxiangjin@cfachina.org
附件:1.关于《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数据库系统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 《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数据库系统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