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发布《证券期货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证监信息字[2005]1号)的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各会员单位,请你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建立本单位信息安全通报责任体系。
为了便于各会员单位上报信息安全报告,我会在协会网站‘会员之家’栏目中添加了‘信息安全’界面,信息安全基本信息、安全运行月报和敏感时期安全情况日报均通过协会网站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会员单位于3月3日至3月15日期间填写《办法》附件一,报送我会。具体方法是:登录协会网站,在‘会员之家’栏目中点击‘信息安全’选项,输入本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的浏览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填报界面,点击“信息安全基本信息备案”,进入填报页面进行填报。
二、从3月份开始,各会员单位应在每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在协会网站上述栏目中填报信息安全运行月报,将前一个月的信息系统运行情况上报我会。
三、当各会员单位收到启动敏感时期报告的通知以后,应于敏感期期间每日在协会网站上述栏目中填报敏感时期安全情况日报。
四、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向我会电话报告事故情况,并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协会网址:http://www.cfachina.org
负责人:刘铁斌 电话:010-68573150
附件:关于发布《证券期货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暂行办法》的通知 PDF文档下载>>...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