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批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于2003年1月8日开始公示,本批公示的名单为2002年12月13日之前寄送资料和汇款的人员名单,12月13日之后寄送材料和汇款的人员名单将在第三批进行公示。
二、第二批通过审核人员的资格证书将于2003年1月20日寄出。如申请人员有地址变更、身份证变更事宜,请于1月10日之前在协会网站“资格管理--资格申请”栏目修改个人信息,填报正确的地址和身份证号码,否则,可能延误证书邮寄时间或导致证书丢失。
三、请要求来协会自取证书的人员在1月10日之前登录协会网站“资格管理——资格申请”栏目修改个人信息,在“注意”事项下按照提示(有“如自取证书,请在此处注明:自取”)填写,否则,协会将按照网上填报的地址寄出证书。自取证书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单位代理申请)或个人身份证明(个人申请或集体申请)领取。其他证书协会将以挂号信方式统一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