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2002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时间:2002-07-26 作者: 来源:


  一、考生核对准考证信息无误后,须确认并打印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若准考证信息有误,请与技术部门联系。
  二、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密码,考试时须用此密码方可进行考试。

  三、考试时间 9月28日上午9:30-11:30(期货基础知识) 9月28日下午14:30-16:30(期货市场的管理与法规) 进场时间为9月28日上午8:45(期货基础知识)和下午13:45(期货管理与法规)。

  四、考生务必按时进场,迟到20分钟(即上午9:50后、下午14:50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内(即上午10:00前、下午15:00前)不得离开考场。

  五、考生须在9月16日后到考场进行确认。

  六 、考试程序
  1、考生凭准考证打印件和身份证(或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现场照相。
  3、按照指定位置入座。
  4、在指定考试机上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
  5、核对照片、姓名等考生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正确"按钮。若发现考生信息有问题,立即与考场工作人员联系。
  6、阅读考生须知,进入考试界面。

  七 、考生入场时除携带必要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如书籍、笔记本、报刊、计算器、纸张、软盘、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等)。

  八 、考生收到考试开始信号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退场。
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向考场工作人员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有操作问题,可举手向考场工作人员询问。

  十 、考生须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得有作弊行为、不得蓄意破坏考试机器、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十一、考试过程中,如个别考试机速度较慢,键盘或鼠标暂时没有反应,请考生不要频繁敲击键盘或点击鼠标,以防系统死机,丢失考试成绩。

附件下载:

机构地图
全国34个省市自治区
北京市
  • 期货公司

  • 风险管理公司

  • 资产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投诉受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