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个人申领2001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公告
时间:2002-05-13 作者: 来源: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自5月20日起开始办理2001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个人申请领取及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高中(含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最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已参加2001年度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且两门成绩均合格;
  (六)中国证监会或中国期货业协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个人申请《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应提供下列材料(以A4纸报送):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书(样本见附件,可在协会网站下载)一式两份(除签名外,其它一律要求使用打印稿,不接受手工填写的资料);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有关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限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五)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4cm×3cm)彩照两张(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个人申请领取《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步骤:
  1.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资格管理栏目,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确认两门考试成绩合格。
  2.通过递交或邮寄方式将第二条所要求的材料送达协会(申请书可直接使用附件样本,并在签名处签上自己的姓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以投寄申报资料的邮戳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
  3.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汇款,每证工本费20元整。如需协会将证书邮寄给本人,请将10元邮寄费与证书工本费一同汇至协会。汇款附言写明“个人申请资格证书”。
  四、协会收到个人申请材料和相关费用后,将通过协会网站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5日至7月20日,公示期内可上网查阅公布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公示期后协会将通过网站和指定媒体公布同意发放证书的个人名单。个人可预约前来领取证书;加寄邮寄费的个人,协会将以挂号信函的方式将证书邮寄给本人。
  五、个人申领到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见网站上的证书样本)不作为从事期货业务的执业证明;证书持有者到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从业,应由所在机构代理申请换领执业证书。取得本证书连续3年未从事期货业务,证书失效。
  六、联系方式及开户银行
  电 话:010-68573108
  网 址:www.cfachina.org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34号泰阳大厦7层(100037)
  银行户名:中国期货业协会
  开 户 行:建行北京西四支行
  账 号:2610218946

附件:申请书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〇〇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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