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简称《指南》)对外发布,这有望加速区块链技术在期货市场的创新和应用。但是,在现实中想要落地生根并非易事。那么,期货市场应如何把握区块链发展的重要政策机遇呢?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指南》旨在明确一系列举措加快区块链重点标准研制。《指南》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支撑区块链发展的标准体系,重点面向基础共性、应用和服务等标准化领域,制定30项以上区块链相关标准,基本满足我国区块链标准化需求。
为规范区块链在特定行业的应用方法,促进区块链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在金融标准方面,《指南》提出,规范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跨境支付等应用技术要求,用于指导区块链在金融产品服务、监管风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应用。关于金融标准建设重点,《指南》提出,围绕金融产品安全、数据安全、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区块链在金融数据、金融风控、供应链金融等重点标准研制。
“《指南》为区块链业务的开展提供具有权威性的参考和指导,将加速区块链技术在期货市场的应用与融合。”多位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期货市场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与区块链技术这个“新基建”融合,打开了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深度。它犹如一个信号“放大器”,可以帮助期货市场更好地发挥金融基础设施的功能。但就目前而言,区块链技术在期货行业的应用仍存在诸多现实问题,有待解决。
“无规矩不成方圆”,与《指南》不谋而合,1月11日,由上海大宗商品仓单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云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导制定的《区块链 大宗商品仓单数据规范》正式实施,该规范是基于全国大宗商品仓单登记系统,通过区块链技术嵌入仓单交易,助力交易数据的安全可信、流通共享。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区块链技术在期货市场的应用主要集中在仓单业务方面。近年来,区块链技术不断与期货市场碰出“火花”,比如:上期所与青岛海关和浙江自贸区合作建立区块链保税仓单登记平台,积极探索尝试区块链在跨境保证金场景的应用;郑商所交割智慧监管平台利用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构建了一个可信的数字化仓单系统;大商所与交通银行、中粮贸易合作搭建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仓单质押融资试点——联盟链平台。
此外,区块链技术在期货市场上应用有着很好的政策基础。据记者了解,去年2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009号(财税金融类199号)提案的答复函。针对《关于加快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期货行业应用的提案》,证监会表示将支持各期货交易所在开展区块链应用中,融入更多参与方。
虽然区块链技术近些年在期货市场“落地开花”,但两者的融合速度和深度仍然不够。中仓登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总裁马令海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区块链技术应用在期货行业大有可为,但想利用好首先要厘清三个问题:一是应用区块链技术的目的。二是目前有哪些业务必须用区块链技术来解决。三是区块链技术能给期货行业带来哪些新的业务机会,或者如何提升业务运行效率。
期货日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区块链技术在期货行业的应用主要体现在期货品交割和场外业务两个方面。对此,马令海表示,区块链技术应用在交割环节相对简单,其更大的价值发挥是在期货交易所的场外业务方面。当前普通现货仓单业务的痛点在于,虽然法律上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可以被理解为兼具“债权”和“物权”凭证的属性,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未被清晰认定,而在市场实施层面上,尤其涉及交易和融资,交易商和资金方都难以验证现货仓单持有者的实际权益,因此很难实现现货仓单作为权利凭证的流转和融资。对于场外市场业务而言,现货普通仓单也需要一套体系化的基础服务来做保障,让市场为现货仓单建设的登记公示等一系列基础服务上链,以达到与期货仓单数据形成联动的标准,帮助期货交易所扩大场外业务规模,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抓手。
那么,区块链技术如何应用在期货交易所场外业务上呢?马令海表示,使用“登记公示”+“货权管理”这种社会化的机制,来使仓单在实际应用层面上具备权利凭证的特性,目前看是相对可行的解决方案。它包括实现“仓库登记”“货权登记”“仓单登记”“电子仓单运营关系确认公示”、支持“仓储方对相关公示数据做公开确认”、支持权利人进行“货权管理”,这一系列基础性服务都可以与区块链进行结合。
马令海进一步阐述道:“由于其中涉及货权和仓单能否作为权利凭证被整个市场所信任,因此对区块链的公共属性也有一定的要求。国内常见的、单一方面建设和控制的私有链和联盟链难以实现其公共化的属性,可以依托国内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来实现公共性服务。由工信部支持、中国信通院牵头建设的‘星火·链网’是‘许可公有链’,其最大特点是既不同于海外缺乏监管的公有链,也不是国内常见的单方建设、单方控制的联盟链,而是多方审核后参与,并有政府参与指导、参与运行的公有型区块链。期货行业可以通过接轨国家公链,有效解决现货仓单中面临的风险问题,达成市场共识,实现期货仓单和现货仓单业务的协同,从而做大场外业务规模,以及帮助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更好地开展期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