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备案

关于南京宁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基差贸易
时间:2022-09-27 作者: 来源:

              

  

    中期协备字〔202223 

  

 

南京宁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南京宁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试点业务备案的报告》(宁证资本〔2022〕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依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查,你司提交的业务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现予以备案。备案试点业务为基差贸易。 

  二、请你司按照《指引》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报告或备案义务,强化自律,切实防范和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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